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郑师院行〔2017〕5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将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校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升本除外)。
二、项目分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项目的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研究、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项目须是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
(三)项目申请人须为2017级品学兼优,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不受年级和学段限制,但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生)以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年度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已参加2016年度和2017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得参与。
(四)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年度每位教师指导的校级项目限一项,已参与指导2016年度和2017年度大创项目且未结项的教师,不得指导本年度申报的项目。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四、申报立项程序
(一)9月19日前,各学院组织动员、宣传工作。项目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由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推荐意见。
各学院根据申报项目分类向教务处报送纸质版《郑州师范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郑州师范学院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相关支撑材料,档案袋封装,以及《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立项情况汇总表》《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参与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二)9月20日至9月28日,学校汇总审核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项目。
(三)10月10-10月12日,录制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答辩视频。申报校级重点培育项目者需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每个项目答辩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由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演示。
(四)10月22日-10月26日,组织专家在线评审。
(五)10月29日-11月2日,进行线下讨论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六)11月5-9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2017年度立项项目及各项目资助额度。
(七)12月3-14日学校与学院、各项目负责人签订《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五、资助经费标准
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一般项目最高为3000元;重点项目最高为5000元。
六、保障条件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郑师院行〔2017〕58号),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动员会、经验交流会、项目说明会等行之有效的活动,使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二)全校各类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应向项目参与学生免费开放,安排专人负责为申报项目的学生提供考察实验条件的便利,并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
未尽事宜,请致电65502177咨询,联系人:张换敏,电子档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sjjx65502177@163.com,发送主题为“2018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层111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