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人员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二、毕业生党员(以下简称党员)需在6月份向所在院(系)党总支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全称及上级党委全称。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党员需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第二联台头提示逐级转往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往郑州市(六区六县)所管辖单位的(含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党委组织部→郑州市所管辖的区、县、局党委组织部→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等→村党总支(支部)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往郑州市管辖(六区六县)以外单位的(含各地市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党委组织部→郑州市委组织部(7月期间学校经市委组织部授权代理开具)→接收地所在市(县)委→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等→村党总支(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往高校的(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
学校党委组织部→郑州市委组织部→考入院校所属的高校工委或考入院校党委组织部
三、介绍信回执联寄回要求
(一)寄回时间
党员需在组织关系转入基层党组织一个月内寄回介绍信回执。
(二)填写要求
1.须由接收单位将回执联填写完整并加盖组织印章;
2.党员须在回执联空白处注明原所在院(系)和之前抄录的编号。
(三)寄回通讯方式及编号
1.党员需将学校所开具介绍信第二联中的初始编号及通讯方式另行抄录,以免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由于介绍信频繁更换而造成信息丢失;
2.按照之前抄录的通讯方式通过挂号信(不得使用快递)或传真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及地点
(一)择业、办理人事代理的党员于7月1日—5日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的具体时间到图书馆一楼办理。
(二)参加各种考试的党员
1.可于7月1日—5日根据组织部统一安排时间跟随院系其他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原籍;
2.参加专升本、考研的党员:带录取通知书(或者人事代理手续),于9月9日—13日到图书馆一楼,全天办理;
3.参加公务员、招教、村官等考试的党员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逢周二(节假日除外)上午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图书馆904)办理。
注: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材料,在学校最长保留2年,其条件:1.党员与原所在院系党组织保持联系并汇报工作与思想状况(书面);2.按时缴纳党费;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每3个月书面报告个人情况,并按时递交转正申请。
郑州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9日